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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 長 韓國瑜。 (資料 照片) 圖 : 高雄市 政府 / 提供
對於 高雄市 長 韓國瑜 再次 聲 請 停止 罷 韓 投票 , 前 高雄市 新聞 局長 王 淺 秋 表示: 「尊重 市長 決定 , 司法 程序 爭 的 不再 是 輸贏 , 是。」 罷 韓 團體 訴訟 代理人 高 榮志 律師今 (15) 日 針對 此事 發表 看法 , 指 「韓國瑜 爭 的 就是 以 小 博大 的 輸贏」。
高 榮志 今 在 臉 書 發文 表示 , 講 漂亮 話 是 政治 人物 的 基本 , 但 要 有點 憑據 才能 進 人民 人民 心坎。 聲 請 停止 罷免 , 強調 爭 的 不是 輸贏 、 紀錄。 嘴上 嘴上, 法律 戰 卻 不斷 跳 針式 出招。 像 把 市長 職位 當成 自己 的 私產 , 一 點點 的 危險 性 , 都要 消除 殆盡。 至於 保障 的 罷免權? 應該 不在 韓 的 考慮 之 列。
他 認為 , 韓國瑜 賭 的 就是 司法 的 運氣。 不斷 開槍 , 亂槍 打鳥。 只要 先 暫停 執行 , 後續 官司 至少 一年半載 , 韓 的 任期 結束 , 就是 贏家。 其實 , 實體 的 的 法律 點 不 複雜。 直 球 對決 就是 : 「選 罷 法 沒有 明文 規定 , 能 不能 限制 人民 的 罷免權?」 中選會 認為 不能 限制 , 這 比較 符合 憲法 的 精神。 喊 韓 , , 這 語言。說到底 , 憲法 基本 權 , 法律 沒有 明文 限制 , 就是 可以。 當然 , 威權 的 思維 常常 相反 : 法律 沒有 明文 允許 , 就是 不行。
高 榮志 指出 , 選 罷 法 對 罷免權 的 限制 其實 很多 , 也 很 具體 , 都有 明文 規範。 就 程序 而言 , 罷免 的 時 程 很 壓縮 , 一 環扣 著 一 環 先 對 第一 階段 提 告 , 第二 階段 現在 也 沒 放過。 倘若 真的 被 罷免 成功 , 第三 階段 應該 也會 繼續。 不由得 讓人 思考 : 既然 立法者 最後 設計 了 罷免 無效 之 訴 , 事 中 也 刻意 壓縮罷免 時 程 , 是否 就是 有意 要 排除 (或者 說 非常 地 嚴格 限制) 在前 兩個 階段 提起 救濟? 以免 像 韓 陣營 (鐵定 會 留下 歷史 , 在前 兩個 階段 就 不斷 干擾 罷免 案的 進行?
他 說 , 畢竟 , 法院 或 訴願 機關 的 審理 , 都 需要 一點 時間 , 審理 時間 被 壓縮 , 對 品質 就 不是 好事。 況且 投票所 的 設置 、 選 務 的 的 務 工作 , 也 都 都一定 的 時 程 安排 , 如果 法院 幾次 上下 、 來回 的 見解 不同 , 罷免 程序 又 怎麼 能 禁得起 走走 停停? 不過 , 韓 市長 想要 , , 這些 問題 都 問題 問題 和 上次相同 : 能夠 跳過 訴願 程序 嗎? 有 什麼 急迫 又 難以 恢復 的 損害 , 非得 行政法院 現在 介入 不可 嗎? 在 罷免 公益 和 個人 私益? 這些 都是 韓 市長 很難 回答 的 問題。
此外 , 他 提到 , 「我 確實 不 知道 罷免 案 會 不會 留下 過關 的 紀錄 , 不過 可以確定 , 韓 市長 絕對 會 在 台灣 的 行政法 , 留下 不容 抹滅 的 歷史。」
對於 高雄市 長 韓國瑜 再次 聲 請 停止 罷 韓 投票 , 前 高雄市 新聞 局長 王 淺 秋 表示 , 「尊重 市長 決定 , 司法 程序 爭 的 不再 是 輸贏 , 是。 罷 罷 韓 團體 榮志 律師今 (15) 日 針對 此事 發表 看法 , 指 「韓國瑜 爭 的 就是 以 小 博大 的 輸贏」。
高 榮志 今 在 臉 書 發文 表示 , 講 漂亮 話 是 政治 人物 的 基本 , 但 要 有點 憑據 才能 進 人民 人民 心坎。 韓 陣營 停止 罷免 , 強調 爭 的 不是 輸贏 、 是 留下 歷史 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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