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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 标题 : 医保局 扩大 长期 护理 险 试点 范围 : 建立 独立 险种 形成 制度 框架
近日 , 国家 医保局 会同 财政部 印发 《关于 扩大 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 试点 的 指导意见》 (医保 发 〔2020〕 37 号 , 以下 简称 《意见》)。
我国 已 进入 老龄 化社会, 截至 2019 年底 60 岁 及 以上 人口 达 2.54 亿 , 失 能 人员 超 4000 万 , 失 能 人员 长期 护理 保障 不足 成为 亟待 解决 的 社会 性 问题。 随着 人口 老龄 化 、 高龄化 加剧 建立 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 成为 越来越 迫切 的 社会 需求。
2016 年 起 国家 组织 部分 地方 积极 开展 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 试点 , 试点 整体 进展 顺利 , 在 制度 框架 、 政策 标准 、 运行机制、 管理 办法 等 方面 进行 了 有益 探索 , 减轻 了 失 能 群体 经济 和 事务 性 负担 , 优化 了 医疗 资源 配置 , 推进 了 养老产业和健康 服务业发展 , 社会 各方 对 试点 总体 评价 良好 , 要求 全面 建立 制度 、 推开 试点 的 呼声 很高。
2019 年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“扩大 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 试点 ”。 在 总结 前期 试点 经验 的 基础 上 , 起草 了 《意见》 , 拟 在 更大 范围 检验 试点 成果 , 进一步 探索 适应 我国 国情 的 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 框架。
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 在 管理 链条 、 管理 环节 、 保障 内容 上 都有 自身 的 独特 性 , 保障 功能 通过 现有社会 保险制度 拓展 无法 实现。
《意见》 着眼 于 建立 独立 险种 , 明确 制度 试点目标, 提出 力争 在 “十四 五” 期间 , 基本 形成 适应 我国 经济发展 水平和 老龄 化 发展 趋势 的 长期 护理 保险 制度 政策 框架 , 推动 建立 健全 满足 群众 多元 需求 的 多 层次 长期 护理 保障 制度。
结合 当前 经济 社会 发展 实际 和 群众 基本 保障 需求 , 从 促进 制度 长远 可持续 考虑 , 明确 了 扩大 试点 的 6 项 基本 原则 :
一是 坚持 以 人 为本 , 聚焦 群众 迫切 需要 解决 的 重 度 失 能 人员 长期 护理 保障 问题。
二 是 坚持 独立 运行 , 推进 制度 独立 设计 、 独立 推进。
三 是 坚持 保障 基本 , 着力 满足 群众 基本 的 长期 护理 保障 需求。
四 是 坚持 责任 共担 , 合理 划分 筹资 责任 和 保障 责任。
五 是 坚持 机制 创新 , 探索 可持续 发展 的 运行 机制 , 提升 保障 效能 和 管理 水平。
六 是 坚持 统筹 协调 , 做好 与 相关 社会 保障 制度 及商业保险 的 功能 衔接 , 形成 保障 合力。
资金 筹集 政策
完善 多元 筹资 机制 , 均衡 各方 责任 , 建立 稳定 、 可持续 的 多元 筹资 渠道 , 提出 3 方面 措施 :
一是 科学 确定 筹资 水平。 综合 本 地区 群众 护理服务需求 和 护理 服务业 发展 情况 , 科学 测算 资金 需求 , 合理 确定 统筹 地区 年度 筹资 总额。
二 是 建立 责任 均衡 的 独立 筹资 渠道。 明确 职工 参保 人群 筹资 以 单位 和 个人 缴费 为主 , 缴费 责任 原则 上 按 1: 1 比例 分担。 优化 筹资 结构 , 采取 费率 , 的 办法 提出 从 单位 缴纳的 职工 医保 费 中 划出 一部分 作为 长期 护理 保险 的 单位 缴费 , 建立 长期 护理 保险 独立 筹资 渠道 , 不 新增 单位 负担。 个人 缴费 部分 可 从其 职工 基本医疗 保险个人 账户 中 扣缴。
三 是 对 困难 人群 参保 缴费 作出 安排。 鼓励 通过 财政 等 其他 筹资 渠道 对 特殊 困难 退休 职工 缴费 给予 适当 资助 , 帮助 困难 群体 进入 保障 网。
待遇 支付 政策
明确 待遇 支付 程序 、 范围 、 水平 , 完善 公平 适度 的 待遇 保障 机制 , 细化 4 方面 政策 :
一是 待遇 享受 上 , 明确 失 能 状态 持续 6 个 月 以上 的 参保 人员 , 依 申请 并 通过 失 能 评估 认定 的 , 方可 按 规定 享受 相应 待遇。
二 是 支付 范围 上 , 明确基金主要 用于 购买 和 支付 协议 机构 和 人员 提供 的 基本 护理 服务 费用。
三 是 支付 政策 上 , 明确 基金 支付 水平 总体 控制 在 70% 左右 , 发挥 保 基本 功能。 支付 方式 与 护理 等级 、 服务 提供 方式 等 相 适应。 通过 实施 差别化 待遇 保障 政策 , 鼓励 参保 人 更多 利用居家 和 社区 护理 服务。
四 是 与 其他 相关 制度 衔接 上 , 发挥 长期 护理 保险 资源 平台 作用 , 做好 制度 间 的 资源 、 功能 、 服务 衔接 , 形成 保障 合力。
管理 服务 机制
加强 基金 管理 、服务 管理和 经办 管理 , 以 试点 为 切入口 探索 社会 保险 领域 治理 创新 , 确保 基金 安全 , 为 人民 群众 提供 便捷 高效 的 长期 护理 保障。 明确 3 方面 安排 :
一是 健全 基金 管理。 明确 参照 现行 社会 保险 有关 制度 执行 , 基金 单独建账、 单独 核算。
二 是 完善 服务 管理。 健全 协议 管理 和 监督 稽核 制度 , 加强 和 规范 服务 监管 , 发挥 对 服务供给侧 改革 的 促进 作用。 推进 健全 统一 规范 的 长期 护理 保险 保障 范围 、 相关 标准 及 管理 办法。
三 是 创新 经办 管理。 支持 引入 社会 力量 参与 经办 服务 , 发挥市场机制 作用 , 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。 建立 健全 相应 的 绩效 评价 、 考核激励、 风险 防范 机制。 加快 系统 平台 建设 , 实现 信息 共享 和 互联 互通 , 打破 信息 孤岛。
(文章 来源 : 21 世纪 经济 报道)
(责任 编辑 : DF5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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